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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写了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但是我每天从早上9点到晚上8点,有时候还会强制加班到九点,没有加班费,周六强制加班,给100的加班费,不去加班这个月全勤就没了,现在因为我身体不舒服请假一天没同意,不让我请,说我按旷工处理,这合适吗?可以要求补偿吗?

其他 2020-01-13 10:5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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