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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名叫郑晓伟,出生于1983年12月19号贵阳市人,本人户口和母亲在一起,地址位于太慈桥青山小区5栋2单元4楼2号。这房子是我父母亲的共同财产。2003年11月10日父母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离了婚,离婚条件如下:1双方协议离婚。2房子和钱数目不打工。离婚条件如下:1:双方协议离婚。2:房子和(《钱》数目不明)和手机1部归女方。3:电视机,冰柜,发电机,洗衣机各一台归男方。4:儿子愿意跟谁都行。。因为当时我人在广东打工。他们这些协议我都不知情。而且房子从2000年到现在一直出租给别人使用,从他们离婚后我和父亲一直租房居住。 现在我需要房子居住结婚,我母亲不给,我也不知道该用什么方式来争取我自己的居住权,希望我能得到你的帮助。

调解 2008-04-07 18:2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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