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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去年六月份因工伤造成右手臂肱骨骨折,因当时手臂表面皮肤被皮带摩擦造成坏死,在住院治疗期间未注意到这个问题,以至于手臂皮肤大面积溃烂。在做好骨折手术后,手臂表面也留下了大面积的疤,而在后来进行的工伤认定时没注意这个问题而未提到。出院后在家休息了四个月多时间后重新回到公司里上班,这期间公司是按每天20元钱补偿给我,此外除报销医疗费用和住院期间的伙食费外也就没给另外的费用了。今年的十一月份将要进行手臂第二次手术取出上次手术固定在里面的钢板,我也想就这次手术完后离开这个公司,我不是那种拥有福利待遇正式工,应该是签有劳动合同的临时工吧,我在那家公司上班不包括工伤休息期间有十四个月,当初因听说骨折未达到伤残等级,也就没有去做伤残鉴定了。这样的话我离开这公司可以得到哪些清算和这次工伤的哪些赔偿?另外我还能不能要求手臂皮肤因那次溃烂留下的疤痕进行整形美容?

公司清算 2011-11-09 11:2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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