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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正四个月单位(幼儿园)一直没有跟我们的合同盖章,现在又要我们签订新合同,而且四个月的保险也没买,如果提出离职还要扣除我们十五天的押金,这合法吗,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仲裁 2020-01-14 13:2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单位应当同用工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规定,劳动者无论在职还是在离职后的一定时期内,都可据此要求单位支付二倍工资差额。具体情况你可以跟我详细描述一下,希望能够保护你最大的权益。
  • 不合法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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