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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碧桂园正荣凤凰城买的期房,在销售人员的忽悠下交了首付,签了草签合同,网签没签,现在发现房子后面就是公墓,现在想退房,我该怎么办,当时销售人员并没有提到这事,说草签合同上不利因素提到了这事,当时签合同的时候就一直催,毕竟合同那么多也没注意到,就相信他了,签的时候我问过他,他说后面就是荒地,没有什么的,去谈了好几次,现在开发商也是爱搭不理的一直拖着,他们这种行为是不是属于欺诈诱骗消费者?在线等,谢谢!

其他 2020-05-05 04:3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1.从双方签订协议之日起,如果没有特殊的约定,合同即生效并受法律保护。你现在提出退房,属违约行为。2.违约赔偿应根据合同规定履行。协议上写的定金不退,一般是指交付定金之后未付全款之前。但如果协议上关于退房只有这一处规定,自然对你有利。因为对方找不到要你多付违约金的依据。3.你说收到发票,如果是这样的话,情况就不一样了。因为发票是税务部门开的,表明购房手续已经基本完成,所有交易材料都已经上报。这种情况下提出退房,开发商会以蒙受巨大损失为由拒绝退房或狮子开大口要赔偿。4.如果你执意不要房子,可以与开发商商量,能否通过更改内册名字转让。如果有这个可能,宁可给开发商一点好处让房产脱手。
  • 可以要求退房的,关键是看是哪一方原因造成的,你所出具的收入证明,开发商一房是否知道银行要求的最要要求,如果知道的话,开发商就不应当接受你的收入证明,应当告知你,如果不知道的话,则属于你的原因,构成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这只是一种情况,还有其他一些情况,例如开发商是否具有预售资格等,总之,如果能够找出其他开发商的问题,则同样可以达到退房的目的,可以携带合同前来当面咨询,来电预约。
  • 同一套房只要有一家中介“网签“,中介就不能再介入成交。因此,有的中介一看到房主挂出房子,没有买家也立刻网签“占上“房子,找到买家后再注销改签,由此导致退房率超高。市房地产交易网数据显示,北京二手房中介公司交易前五名3月成交13593套,退房1137套,平均退房率8.4%。一位业内人士表示,正常退房率应该是1%至3%,恶意网签很容易延误买卖双方成交时机,也会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为避免中介单方擅自“网签“,市住建委发布的《关于完善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流程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交易双方未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房地产经纪机构擅自将网上信息提交完成的,经查实后将对该机构或人员的网上签约行为进行限制,并将其违规行为公示曝光,严重的将其违规行为记入该机构和人员的信用档案。[1]
  • 你好 这种情况尽量协商处理
  • 你自己有考察失误的过失。可以委托律师处理。需要帮助,预约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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