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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开始就辞职了他就同意了,然后过了20多天,2019.11.15日,那天我睡迟了,和我一起去的一个也睡迟了,然后就去上班,刚开始去的时候啥话都没说,一会来了一个别的店调过来的还是什么,我也不认识,给我说了一下他是过来帮忙的,那个人的车费还是我出的,当时我并没说要走还是咋的,老板娘就立马让我走,我当时也不知道,我以为是招到人了,我就走了,然后我后面问她工资什么时候发,她说25号给我,然后那时候才15号,我也没多少钱,我就去找我哥了,到了25号给她发消息她说我的工资老板给我,我就一直发消息问老板,他也不回我消息,知道昨天晚上打电话给他,他就表态了,就是不给,一直用我上班的问题为理由,什么迟到啊之类的,然后我说了你把我迟到的钱该扣的都扣了,把剩下的给我就行,人家就说一毛都不给我,他就是那样的人,说有本事去告他

离婚 2020-02-04 17:13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无法协商,人社局投诉解决
  • 有劳动关系先申请劳动仲裁,没有劳动合同的,那你就去法院起诉,
  • 你好!是可以的,可以起诉的,合法的
  • 1.工伤职工可以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以及工作情况选择辞职,也可以选择继续留在用人单位工作。
    2.工伤职工无论是否离职,都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
  • 首先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在康复之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判定伤残等级,之后申请工伤待遇审核获取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
    5.工伤赔偿:
    (1)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根据伤残等级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根据伤残等级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金额有当地制定,地区不同,伤残等级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 你好,拖欠工资可以仲裁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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