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01年父母离婚,儿子判给一方.扶养,如今未直接抚养一方,患脑中风,偏瘫生活不能自理。请问:儿子是否应当尽赡养义务?为什么?

离婚 2023-01-21 17:4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应当履行对父母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 如果儿子成年有赡养能力。可以要求尽赡养义务。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泰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