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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我不要房产,是否可以不承担房贷

离婚 2020-01-31 16:4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房产在婚姻存续期间贷款的,银行一般要求夫妻两人共同做借款人。夫妻离婚时,对房产的处置以及贷款的承担系夫妻之间内部约定,不能对抗银行。一般来讲银行也不会同意,只有一个人来承担还款义务。但是如果夫妻离婚时约定了由其中一方承担银行贷款,那么另一方可以就离婚后所还的房贷向一方进行追偿。
  • 这个都可以夫妻双方协商,然后把协商结果写在协议书里。一般由取得房产的一方负担余下的贷款的,当然具体还是要看你们双方如何协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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