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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妻子感冒,到某卫生院输液,医生给他输先锋霉素,没做皮试;2分钟过敏休克;后及时送市级医院抢救脱离生命危险,诊断为:药物中毒(过敏);然后在医院住院10天,花费医药费3300元。请问这些医药费能找某卫生院负责吗?

其他 2009-06-04 17:3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经国家药监局批准的头孢类药品说明书有关皮试的规定和警示语谈及的22个包括不同厂家生产的头孢菌素无一直接要求用药前须做皮试。《新编药物学》(第15版)常用的28种和《临床用药须知》(2000年版二部) 17种头孢菌素和其他β内酰胺类抗生素中除头孢美唑在“注意”项内注有“最好能在用前进行皮试(皮试液浓度300μg/ml)”外,均未提及用前皮试问题。但在临床上各地规定不一,建议查看你妻子注射的先锋霉素说明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院的规定。如果该卫生院违反了相关制度或规定,则可以要求其赔偿你的损失。
  • 能找卫生院负责
  • 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要求医院赔偿所支付的费用。
  • 和卫生院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
  • 医药费用全部由医院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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