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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药费全额报销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11 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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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购买了工伤保险之后,若职工发生工伤意外,那么就可以在工伤认定后获得一笔工伤医药费赔偿,也就是工伤医药费的报销,那么这个工伤医药费全额报销吗?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你带来这方面的有关知识。

  一、工伤医药费全额报销吗?

  职工因工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费,工伤医疗费是工伤保险待遇的一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者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

  (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2/3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需要说明的是,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范围的疾病,其医疗费用不能通过工伤医疗费予以解决,而是应当按照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

  二、工伤认定完就可以报销医疗费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单位应当在自事故伤害之日起30天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的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错过申请工伤认定时间,受到伤害的劳动者及其近亲属,也可以在受到伤害的一年之内申请工伤认定的。申请工伤认定,社保受理后,60天内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工伤参保职员必须在医疗终结后一年内,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办理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手续。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医保经办机构30日工作完成费用审核结算,次月中旬市社保基金中心下拨款项。但如遇有疑问、大额医疗费用、需调查取证的,费用审核结算则不受30个工作日限制。如后期还需要进行治疗,请到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申请后续医疗期。需要说明一点申报工伤医疗费用时申请拨付对象为单位的,工伤保险核销后的医疗费用是拨付给单位的。

  三、工伤医疗费用一般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1、工伤医疗费用一般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按照用人单位偿还。如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一般由单位经办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或者在出院时候直接进行结算。具体办理流程根据本地政策执行。

  2、如果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那么工伤治疗的费用都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符合工伤三个目录范围的是100%支付。也即使说,单位并无医药费支付责任,这笔费用是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至于工伤基金最后实际报销多少,是由他们来审核的,也就是说报销与否以及报销多少是工伤保险基金说了算。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带来的工伤医药费全额报销吗的有关知识,通过以上资料我们可以知道申报工伤医疗费用时,工伤医药费如果只是用来治疗因为工作而受伤的疾病是可以全额报销的,一般工伤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都可以全额报销,住院的意识补助费则是按照单位出差的三分之二的标准进行补偿,并且申请拨付对象是单位,工伤保险核销后的医疗费用是拨付给单位的。如果还有别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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