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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小区外围购买了面向小区外街道的二层商用房(上面还有三层居住房),已按甲方暂测面积缴清了购房款。 现在开发商又依据房管局出具的“实测面积”要求我们补交差价。 问题是,房管局在测量面积时,将通向上面三层居住房的独立楼梯面积摊给了下面的商用房。这合理吗? 上述楼梯必须从小区内住房单元门才能进入,我们根本不能使用。 请问律师,这钱我们该缴吗?

其他 2009-06-05 08:4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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