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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人打成轻伤二级,案件由公安机关转到检查院,在检查院我和打我的人和解了,现在我的伤情留下了后遗症,我该怎么办?到现在十个月过去了,还能再起诉到法院吗?

刑事辩护 2023-01-21 07:1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已经解决了,不能以同一事实与理由再起诉。
  • 如果和别人打架,双方都发生了伤情,首先应该到医院进行身体检查和伤情查验,并到司法鉴定中心对伤情进行鉴定。如果对方起诉,可以将相关证据提交法庭,证明自己亦被打。同时,可以根据伤情鉴定以及现场的证人等证据提起反诉,要求对方给予的伤情进行赔偿,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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