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老人有6个子女,二儿子在32岁去世,留下一个9岁儿子和一个14岁女儿由其妻子独自抚养,再辛苦穷困其老人和其他兄弟都未伸出援助之手,二儿子儿女是否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其他 2020-02-27 22:4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您的描述,鉴识律师认为1、现二儿子儿女均未成年,尚需抚养,无负担能力,无需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2、如果爷爷奶奶的其他子女有负担能力,孙子和孙女是不需要承担赡养义务;我们建议您联系我们详细咨询,以便能更好的解决您的问题。
  •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这种赡养是有条件的,即须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且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二儿子儿女当前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重庆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