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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2月17号复工,但是因为2月12号回去,外地回去单位,要隔离14天。单位说隔离不能正常上班,所以隔离这这14天充公休,请问合理吗?

其他 2020-02-14 19:5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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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可以参考一下:《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发布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总工会 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 全国工商联发布,施行日期:2020年2月7日)(节录) (四)支持协商未返岗期间的工资待遇。在受疫情影响的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指导企业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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