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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在老婆居住地买房,但户口在我居住地,能在女方居住的民政局办理离婚吗?

离婚 2023-01-20 23: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可以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可以的,任一方户籍地都可以办理
  • 要在婚姻登记机关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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