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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天通西苑一家美容院做减肥,两个员工趁老板在医院生孩子,以美容院的名义收了我共记15000元。这期间前一个月勉勉强强,推推拖拖给我做了二十几次后,又以各种借口不做长大一个月后我说退钱她们说我们老板从来不退钱,我看她们的店,人缘稀少,问怎么一会事?他们推脱说老板装修,刚开始她们骗我其中一个年长的是老板,后来又说是入股,后来又说是店长,从9月10日至11月8日说了无数次谎言,11月初店贴出了转租告示。8日两人一个停机,一个不接,停机的那个女的搬了家,音信全无,我通过种种打听,找到了老板,老板全然不知,那个跟了老板多年的年轻女孩在最后的几个月做出了这瞒天过海的事,而她们给我的收据一没署名二没公章,还存在日期等漏洞,使我三张收据无法产生法律效应,我仅有通话记录和短信。在此寻求专业法律建议,我想诉讼诈骗罪,老板说如果事实成立要追究侵占,老板保有她们的身份证复印件。 不准备追究老板责任

消费者维权 2011-11-14 10:3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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