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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我们在中行贷款买房子,贷款已结清,打电话咨询显示已解压,我们还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其他 2020-02-20 20:4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注意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的商品房应具备的条件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作出以下规定:
    1、已经交付了全部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书。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房地产开发和预售的前提条件,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的房屋是非法建筑。购买者要在购买前要求验证开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证,以确保该房屋的合法性。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此项规定是房屋开工建设的前提,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在其建设项目符合城市规划,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才能开工建设。
    3、按照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且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此规定是为了保障工程建设的稳定性和如期交房,避免开发商过分依赖预售款从事项目开发,防止无法如期交房损害购房者的利益。
    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在本市开发房地产的企业应到日照市房地产管理局登记备案并取得该局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此规定的目的在于将房地产预售的活动置于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监督之下,从而保证商品房预售的合法性。
  • 首先,要签定房屋销售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建设部《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凡在城市规划区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买卖赠与等转让行为,转让当事人必须签定书面转让合同。 其次,应当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的程序如下: 1) 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定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 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3) 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察评估; 4) 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5) 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在办理上述手续后,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 买房需要的手续有:
    1、借款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权人)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
    2、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3、借款人单位出具的职务和收入证明,私营企业主要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能表明其偿债的经营收入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4、借款人首期房款存款证明 及复件。
    5、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格式由银行提供)。
  • 你好,你们需要拿着房产证去办理解压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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