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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浙江省一个私人小企业上班,因为社会经验不足,不知道签署劳动合同的重要性,所以没有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公司也没有叫我们签署劳动合同,当时上班的时候,老板口头上承诺第一个月3000工资压一个月工资,以后是3500加提成,每个月在压500工资,过年当年终奖发,然后做满一年每个月都有,然后我是3月份去上班的,五月份发第一个月的工资六月份发第二个月的工资,然后没有提成我就问我们老板娘,但是他说没有提成了,当时很气愤,但是后来想着6月了不好找工作,在加上辞职提前一月都七月份了,就不好找工作了,所以还是在那里边做到了年底。后来要过年了去辞职,又说要做满到我来哪天才算一年没办法就没有辞职,然后因为疫情工资还没有过年的时候先发放了2500,年过了问了下工资,说没有上班算不了,又耽搁了,后边发了没有发的那3000中的500,没有发每月压那500,我就去问老板为什么没有发,他又说要满一年才一起发,有点气愤就质问他为什么和当时的说辞不一样,但是他一口咬定必须满一年才能拿那每月的500,然后我的老板娘还打电话来辱骂我,并且拉黑了我的微信把我踢出了工作群,我就去问老板这个意思是把我开除了吗,是的话我工资一份也不能少的打给我,不然就告劳动局,但是他说叫我尽管去告,现在的我已经不知道怎么办了,希望您可以帮我解决下

其他 2020-02-20 18:3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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