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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5年5月上班,2016年1月跟公司签订三年合同,2019年1月合同到期后,公司至今未跟我签订合同,因公司不公平待遇准备现在辞职,公司现在要与我续签合同。请问我怎么能获得公司赔偿。辞职信能写被迫辞职吗?

其他 2020-03-01 00: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员工要求增加劳动报酬等内容续签,公司维持原来的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续签的,公司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 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公司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劳动相应赔偿金,即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 员工与公司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工会或者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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