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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8年在法院买了一单元房70平方米,当时评估价45350元,拍卖价48000元,当时和法院协商先交23500元,随后逐步交完。由于错案此房又被法院要回退给原房主。6年来未接到法院任何说明,我现在既没有得到房子又没有得到我原来教的房款。为了讨个公道,我现在要求对此房进行评估,然后赔偿我的损失。

其他 2011-11-14 17:4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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