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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处对象和男方共同出资买了一套房,但是当时没有领证只写了男方的名字,后续的装修还贷两人都要负责,这种情况可以采用婚前财产公证证明房产两人共同财产吗?

民事法律 2020-03-09 13:1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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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婚前按揭购房,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共同参与还贷的,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时双方协商房屋的产权归属,如果不能协商的,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的共同还贷及相应的增值部分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二、如果以结婚居住为目的,婚前购房登记在一方名下,双方也均有出资,这种情况下即使是登记在一方名下,也不论是否有按揭,实务中都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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