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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电话委托配货站运输货物,在快抵达卸货地点时,因车辆装载超高(4.55米)刮到了动力电缆线,烧毁了配电设施,引燃了车上货物造成货物和车辆损失,请问由谁来承担责任和损失?发生事故后我查询配货公司有没有与车主(司机)签订运输合同,他说没有,而我方和配货单位是以电话委托口头约定;请问这件事情法律上该如何处理?

其他 2011-11-16 22: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应该由实际承运人承担,你们和配货站尽管没签合同,但是配货站不也承认吗,你可以将你们和配货站的谈话录音或录像,以此证明,配货站一般不会承担责任,你们要和配货站站在一起共同来追究承运人也就是司机或车主的责任。
  • 请明细你的问题,你托运的货物是否投保。 应由你公司委托的货站(实际承运人),由于实际承运人违反了法律规定超高造成货物起火,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对你公司的利益侵害,所以你可以与对方协商要求对方赔偿,协商不成可起诉。
  • 你可以诉讼配货站。
  • 由配货站承担责任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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