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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想问一下,我买了一套房子,交了首付,今天看合同才发现土地使用权限是到2082年,正常是70年住宅,也就是说我的房子少了8年,但是我买房子的时候已经交了70年土地出让金,却只能用62年,白交了八年,到期后怎么办?需要补交这八年费用吗?谢谢你

其他 2023-01-19 10:1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买的房屋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就是70年产权。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
    《民法典》三百五十九条
  • 目前有些地方的做法,是补交一定的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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