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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公司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上有一条信息是合同未到期前离职,需要补偿公司的3倍培训费。这个培训是公司内部培训。现在公司扣罚2月份工资。然后员工申请离职是2月28号上午,28号上午做交接。这期间都是在家办公模式,公司复工是17号。员工要申请仲裁,这个公司的胜算多大呢?

仲裁 2020-03-11 20:1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被扣的工资等。
  • 需要补偿公司的3倍培训费。不成立
  • 你好,如果是公司内部培训,此条约定无效,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 你申请仲裁请求和理由列出,才能评判
  • 一般培训费不属于专项培训费: 一、劳动合同法对培训费的规定,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都不能收取劳动者培训费; 1、岗前培训,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得收费,更不得约定违约金和服务期; 2、专项培训,也叫专业技能培训,企业应垫付培训费,但是可以和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如果劳动者在服务期内离职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劳动者按照双方的约定支付相应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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