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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丁,债务人丙,连带担保人甲和乙,金额10万元,约定三个月还,到期后丁没有起诉直接让乙还了10万块钱(甲和丙不知情)。一年后乙拿着丙的借条和丁打的收条把丙和甲起诉了。现有证据:丙和丁通过乙认识后,丙和甲帮着丁要一笔死账,丁口头答应给佣金4万元(有证人证言),但丙要玩钱后非要管丁借10万元(就是上述借条)。乙后来通过丙要钱这事自己同时私下管丁借了20万元,到现在也没还(起诉后才知道)。甲不知情说如果知道乙又借了20万就绝对不会在丙的借条签字了。现在甲想了解是不是败定了还是通过现有证据有的打?最好能到什么地步?谢谢!

其他 2009-06-07 12: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的官司有的打,如果你是甲或是甲的朋友,你的官司有的打,建议你积极应诉,最好结果是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想了解细节建议面谈或是电话联系。
  • 针对这笔债务,甲是可以起诉的,基本上是可以胜诉的,至于另外的20万元债务,如甲没有在那个借条上签字作为保证人,则不用承担责任。
  • 既然承担担保责任,就应当承担还款义务。至于其他的债务,跟这一笔没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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