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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去年10月帮别人家拆消防管不慎从活动脚手架上摔下,导致右脚脚后跟粉碎性骨折,去医院医治花费了三四万元钱,到现在右脚一直有点瘸,没法正常工作,看病的钱也一直是我们自己支付的,主人家有五家,其中几家一直以没有叫我父亲干活与不是在他家里摔下为由拒绝赔偿医药费。后来我们到了镇上让镇干部帮忙调解,他们都也没来。 注:我父亲不是在这五家摔下的,当时是在第六家拆总消防管,而第六家并没有叫我父亲拆。拆消防管的活是我父亲的伙计接下的。

其他 2012-07-04 20:4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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