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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1月16日春节放假,由于疫情的原因一直待工在家,3月11日接到电话通知到厂,结果无故被辞退,当时有点蒙,就要了节前欠的1.5月的工资,说还没做。本人2010年11月入职该单位,有一名汽车修理工晋升的厂长,负责整个修理厂3年之久,一向兢兢业业,认真负责,任劳任怨,怎么也想不通,想咨询一下我应该享受什么补偿?另外没有签过任何劳动合同,没给上任何保险,对方是否违反劳动法?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20-03-17 09:2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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