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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单位工作六年,都是签订的短期外聘顾问协议,没签正式劳动合同,没有交过社保,2020年2月29号最近签订的劳动协议到期,之后公司没有跟我续签。3月份还工作了五天,然后人事找到我让我离职。这样情况应该给我补偿金吗?

其他 2020-08-14 23:4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合同到期不再同意你续签合同,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 通常情况下,我国劳动法规定了如果劳动者通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支付工资。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视为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随时解除。对于因不签订劳动合同而产生的不利后果可以同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还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因此,没有的签订劳动合同的属于第一项的情况,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补交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如果单位不但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反而解雇你,那么你还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果发生争议,由当地政府的劳动部门处理。单位不执行劳动部门监察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对劳动争议仲裁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同时需要你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 如有需要,可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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