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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前段时间在奶茶店打寒假工,没有签合同,但是口头说的是一个月,老板说80一天,然后每天还有三十到五十的提成,但是因为疫情影响就没有做满一个月,后来开店之后我们说再去工作,老板说已经不需要寒假工了,过后会把工资发给我们。结果昨天发工资的时候老板说因为我们不是全勤,所以是60一天,然后前两天是试用期没有工资,但这些他都没和我门说有试用期这回事,还有刚开始说好的80到后面直接给我们改成60。还有除夕那天他说工资每个人都是100一天,结果发工资的时候又说那天是下午一点才开的门,所以还是按60一天来计算。我想问一下这样合理吗?

其他 2023-01-18 18:2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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