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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18年7月租了一间铺面,当时销售承诺:店铺前面的路没开通,租金都是交一个月免一个月,直到路面开通(有聊天记录,没有写进合同)现在过了一年,前面的路还是没有开通,租金已经移交给物业进行管理收租,已经不承认优惠且销售已经离职,经协商,物业说是销售的个人行为给我们造成的损失,让我们去起诉销售。应该是我们起诉吗?

其他 2023-01-18 18:1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商铺不给租金,可以催告。因租金产生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承租人,要求解除商铺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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