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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回迁楼的户主是父亲,然后儿子在父母不知情不同意的情况下,与别人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没有委托书,已经过去很多年了。房屋一直没过户,因为是回迁楼。这种情况房屋买卖合同有法律效益吗。如果起诉上法院的话,会有什么结果!

其他 2020-03-18 10: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购房时如果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在法律上依然是有法律效力的,没有房产证只是房子不能够进行过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债权行为,而房屋登记是一种物权行为,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去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有无房产证都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 签订完买卖合同未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的,购房人不拥有房屋的产权。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后没有在期限内办理房产过户的,购房者可以起诉认定购房协议无效
  • 二手房买卖时没拿到房本购买合同有效,只有当合同违反《合同法》规定的时候才会无效,不应仅以出卖人在签订合同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为由认定买卖合同无效。但是卖房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时仍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致使买房人无法过户,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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