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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上修路占用老宅基地,并从新划分两院宅基地,一份为给父亲,另外一份给本人,因当时年幼跟奶奶住在一起,后奶奶去世,几为伯父以宅地基乃奶奶的而因此在此见房,经村上干部调解无效,为此我们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但最后因手续不全,我们所有的只有一张土地登记表,上面有村上和街办给盖的章,但是当时所有拆迁户都只有一张登记表,我们也就认为这就是合法的手续,但是法院不承认这个,因为胜诉可能不大,没办法撤诉,写了一份确权申请,但是土地局的人说因为当时情况特殊,如果有这份登记表,就是合法手续,可是法院只承认土地证,不承认这个登记表,找相关部门也都没人管,现人家房子已经建起来,而我们却没有办法阻止,请问我们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调解 2009-06-08 09:2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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