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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下岗工人,养老保险原单位从97年帮我交到08年12月就停交了,但我社保信息显示是在职职工,现在单位不给我交养老保险,也不给给我补偿,请问律师这样合法吗?有什么法律依据?谢谢解答!

其他 2020-03-19 15: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不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就属于违法行为。因此用人单位不交社保是不合法的行为。
  • 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所谓强制性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劳动者个人和所在单位都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参加。
  • 单位不交社保,一般是没有赔偿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或社保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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