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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是在工地受伤,是钢筋工,被钢筋砸倒,导致多处受伤,包钢筋活的工头姓马,我母亲是被姓王的(以前的老板)找去帮工一天,当天谈的价钱是200元一天,请问这种情况定残能定几级,第一次住院的费用施工方已付,除此之外我们还能得到多少赔偿?有没有精神赔偿和营养费?如果有大概是多少?如果走法律程序,我们应该起诉谁?怎么样起诉?什么时间起诉?这个工程在石桥子,和包工头协商只赔两万元?合理吗?包工头的家在丹东,这个工程再有20天左右就结束了,到时找不到他怎么办?

其他 2011-11-16 14:1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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