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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加盟了一珍珠奶茶總部,但了解他的商標還在申請受理中,那這樣他有權讓我加盟嗎? 1:合約生效嗎?如不生效要向何單位申訴以及要回我的權力與付出 2:他合同註明在經營保障範圍方圓500米內不得開設另一家,總部己違 同內容,我方要向何主管單位以及如何主張我的杈利?

其他 2009-06-08 11:0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商標可分为注册商标与普通商标,故商标還在申請受理中,總部有權讓他人加盟。 1:合約一般情况下,一经双方签订即生法律效力。 2:合同註明在經營範圍方圓500米內不得開設另一家,若總部違反合 同內容,你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或追究總部合同已约定的違约責任。
  • 其行为违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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