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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宁波市律师,行政案子法律顾问,有兴趣前来联系,另有原来行政〔拆迁补偿和产权交易过户案子等?

企业法律顾问 2020-03-25 05: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关于拆迁补偿的规定: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和补助、奖励。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符合条件的被征收人除给予补偿外,还要优先给予住房保障。新条例重视对被征收人的补偿,争取使被征收人满意的基础上实施征收。
  • 拆迁房过户的办理程序:
    (一)内勤收件即收取买卖两方应该提交的相关资料,初审合格之后,打印收件单。
    (二)外勤复审、实地勘测调查之后,签署调查意见。
    (三)内勤收费。
    (四)科长审批。
    (五)主任审批。
    (六)外勤打印意见、登记表、转件单。
    (七)内勤移交产权产籍管理核心。
    拆迁房过户的收费标准及依据:
    (一)新建的商品房住宅:3元/m2
    (二)新建的商品房非住宅:5元/m2
    (三)二次过户的住宅:6元/m2
    (四)二次过户的非住宅:10元/m2
    (五)评估费:5‰
    (六)拆迁安置住宅:3元/m2
    (七)拆迁安置非住宅:5元/m2
  • 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
    其原因:
    一是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
    二是货币补偿更方便被拆迁人选择住房,不受地点等方面的限制;
    三是避免因安置用房质量不好而使拆迁双方产生矛盾;四是更好地体现新《条例》的立法思想,即有条件实行货币补偿的,尽可能实行货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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