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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辽宁省鞍山市。我们村因为市政府规划改造要动迁,我们村户口本都是农业户,但动迁办下的赔偿单却写【非农户】。关于副产物先不谈,我们先谈房子,我们家3个户口簿,一块地上有3处房子,我姐和孩子2人一个户口本有50平无证房。我妈爸有144平证件齐全。我和妻子孩子3口一个户口本80平无证房。动迁办第一天来就说无证房免谈。我说你不给房我们上哪住去呀!我们国家好像规定人均30平住房面积。还有【清村费】好像也有国家标准赔偿吧?现在我妈爸已经60岁了,一个人镇里给发低保240元。【非农户】和【农业户】影响低保钱以后的发放吗?我们庄稼都没了,2006年水田3.5万一亩地赔的,是国家标准吗?老百姓不容易呀!哎!要求不高只要按国家标准赔偿就行。求求好心的律师帮忙解答一下【关于房子.户口.水田地】还有想不到事补充一下,小弟在这谢谢了。

其他 2009-06-08 08:5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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