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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用人单位工作了18年,中间换了几家人力资源公司,现在合同快到期了,又准备换人力资源公司了,我不续签可以要求补偿吗?如果补偿是补偿我18年的吗?如果公司还和我签合同,但是要把我调离现在的岗位,我可以拒绝旅行吗?谢谢

其他 2020-03-22 15:2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所说的要看你现在的劳动合同如何约定的,一般情况下合同到期,单位维持或者提高用工待遇,提出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拒绝签订的,属于劳动者主动放弃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是没有补偿金,失业金也没有的。合同到期前,劳动者提出按照原来的标准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同意或者提出变更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地址或者降低劳动者待遇的,属于单位不愿续签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按一个月工资的来计算经济补偿金,超过12个月的,以12个月为限。
  • 如果给你调离岗位是降职或者工资水平降低,你可以不续签,并且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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