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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2009年工伤鉴定为9级伤残!2019年辞职,公司申请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时,被退回,说2011年7月份以后的工伤才有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我查阅了2011年以前的上海工伤保险条例是明确有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注明有公司支付!我现在怎么办?请您帮我,谢谢

其他 2020-03-23 16:5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你描述的情况,确实需要向你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如果单位逾期拒不支付的话,可能还需对你进行额外的赔偿。你可以来电向我描述更多的具体细节,我会尽全力维护你的最大权益。
  • 你当时参加合作保险?如果是外来人员综合保险,当时已经一次性赔偿完毕了。当时是社保的,才可以主张。
  • 你好 你的情况建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可以咨询我 我会尽可能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申请劳动仲裁,由公司支付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医疗保障费用。不是由单位支付
  • 你好,现在是公司不愿意支付给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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