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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11年8月9日至8月14日代表我的单位参加了有由所工会举办的羽毛球比赛,在比赛过程中由于热身活动不充足,场地较滑导致摔跤等原因造成了腰椎双侧峡骨裂并做了手术,花3万5千元。由于当时的疼痛让我和家人都误以为只是因为平时活动少肌肉疼,所以没有立即就医。直到8月31日因为疼痛加剧向单位请了2天假,9月3日因疼的无法工作到医院就医后诊断为双侧峡骨裂。从9月7日左右开始申报工伤,但是单位出的证据并不完全属实,并对我不利,而且工伤科的人说他们找医生专家说我这个病是天生的,要给我回绝。后来我们自己查证这个病如果是天生的它是有遗传性的而我家里几代人都没有这个病,并且如果早就得了这个病的话我之前干的工种是车工一直没事,之前不论是厂里还是所里的体育类比赛我也都参加了也没有事。还有一种是后天性的,它是会因运动造成的。我想请教一下现在这种请况我该怎么做?单位那方面已经把他们出具的证明材料交上去了,现在我该怎么做?

其他 2011-11-17 08:3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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