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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但是户口还是老家的,开的户籍证明亲属关系是非亲属影响和别人领证吗?

离婚 2020-05-03 08: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这个是不受影响的,领取结婚证的话需要户口页,户口本的主页。
  • 离婚财产分割标准: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 开户籍证明一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
    户籍证明,一般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口所在
    地派出的所可打印户籍证明。
    具体流程:
    1.咨询:由于中国各省,甚至各地市对于户籍证明规定不一样。首先应咨询当地派出所。
    2.单位申请人:申请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单位介绍信;(二)单位工作人员有效身份证件;(三)需要了解被证明对象户籍信息的原因说明。
    3.公民申请人:申请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二)申请人需要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原因说明。此外,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委托书、委托人和受托人居民户口簿;公民申请人为监护人的,还应提交监护人和被监护人居民户口簿。
    4.市民户口簿遗失,如果确实急需户籍证明的,警方称可以将身份证复印件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到派出所加盖户籍专用章,可作为户籍证明使用。
    5.集体户口:可借出集体户口登记表,用于所需,使用后归还。
  • 这个问题并不复杂,司法实践中也经常遇到,起诉时注明其曾用名即可,结婚证上的合影照片是能够证明你到底是给谁结婚的。法院应当予以立案。 提起婚姻无效的诉讼,法院是不会支持的。因为,《婚姻法》第十条虽然规定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无效,但是现在他们已结婚多年,已经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该无效情形已经消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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