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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合同没到期,房东提前六个月把房租合同和别人签了,没有通知我,算违约吗

其他 2020-03-28 15:2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看你们的协议中,你是否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而定。因为没有看到你们的合同,具体可以进一步咨询。
  • 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2)协议未到期,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3)房屋承租人确实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长期闲置,不能物尽其用的;(4)房屋承租人故意、或者过失将所租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拒绝修复或者赔偿的。
    如果承租人在上述情况下,不允许出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出租人可以起诉到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请求法院调解或者判决,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租赁是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权,是承租人为使用租赁物而满足自己生活或经营的需要的。承租人并不想长期占用租赁物,因为这种使用权是以支付租金为代价的,当承租人达到使用收益的目的后,需要将租赁物返还出租人。因此便会产生租赁期限这一问题,这个在我国的《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有详细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 已经签订的租房协议还没到期但要涨房租的处理办法如下:一、租房未到期,房东毁约该怎么办?租赁合同关系中,房东违约要收回房屋的,作为房客,首先可以拒绝搬走,坚持按合同执行,其次也可以要求赔偿后搬走,赔偿按照合同约定的或者协商确定,没有约定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仲裁机构或者法院判决,按照赔偿与损失相当的原则或者行业惯例确定。二、房东应该做出怎样的赔偿?按双方签订合同进行赔偿。如果房东拒不赔偿,可以向法院寻求帮助,要求强制执行赔偿。另外,也有相关法律对此进行了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2、法律、法规虽规定了违约金的数额、比率或幅度,但是又允许当事人自行协商,或规定当事人的约定优于法定的违约金。根据合同法第114条对这个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要求房东支付违约金和因违约产生的损失。综上所述,作为租房者,在遇到房东违约的情况时,了解一定的法律知识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解决这一问题,更好地捍卫自己的利益。双方签订下的租赁合同具有法律效应,不管其中任何一方违约都应该根据合同和相关法律对另一方做出赔偿。以上就是对于租房未到期,房东毁约该怎么办以及房东应该做出怎样的赔偿这两个问题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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