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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通过中介公司承租了一处房屋,中介公司与业主有房屋托管协议,中介公司代理房屋租赁等事宜,本人交租金及押金给中介公司。本人因孕期休养才计划租赁该房屋,看房时,室内外环境尚可,与中介介绍相符,也未发现室外施工现象。三个月之后,该房屋附近突然有楼盘施工,属于同一小区,每天噪音扰民及灰尘漫天,本人又处在孕期,被噪音吵到无法正常规律作息,睡眠极差。于是,找到中介公司协商提前解除合同,退还押金,原因是交付的房屋不适宜居住,每天被噪音暴力和灰尘烦扰,本人选择该房屋作为孕期休养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而中介公司对本人反应的情况无所作为。本人诉求是解除合同,全额退还押金,如果诉讼,能否得到支持。

其他 2020-03-27 11:1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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