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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年以前入住的公房单位至今没有通知房改,现在开发政府要收回房产,合法吗?

其他 2023-01-17 17: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需要。
    享有房改房产权的个人,单位无权收回。不过如果当初双方签订了协议,有协议约定当事人违约,单位可以收回房改房。
    【拓展】
    房改房是指于1994年国务院发文实行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产物,是中国城镇住房由从前的单位分配转化为市场经济的一项过渡政策,现如今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有住房。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
  • 最好形成协议,并征求产权单位的意见
  • 您好,看证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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