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父亲一套房子,在十年前经过公证处公正给了别人,没有给我们子女,现在后悔了,想咨询一下,我父亲现在立一个遗嘱给我们子女,这种情况是以公证处公正的为准还是以遗嘱为准

其他 2020-03-29 20: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没有遗嘱的前提下,其遗产依继承法规定的法定顺序进行继承:即其死亡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依法继承。
  • 按照法律规定方式和要求立遗嘱才合法有效,根据《继承法》规定,遗嘱可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形式遗嘱和口头遗嘱。立遗嘱需要注意一下几个方面:   (一)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二)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三)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四)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五)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益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