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请问,妈的经济适用房是由我和我姐一首办下来的,一直被我二姐占有着呢,已经满五年以上了。再一个我妈一直和我生活在一起,我可以要回来吗?

其他 2020-04-02 21:15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各地政策有所不同,建议到当地的房管部门咨询办理。
  • 这种情况可以到法院进行诉讼,要求对方返还房产,到法院起诉时,需要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明、起诉状、证据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人数提交副本。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名下列事项:①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②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③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④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房屋属于你母亲的财产,你母亲可要求你姐姐停止侵权行为,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即可
  • 登记谁的名字,你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依法起诉。
  • 您好!您是可以联系对方要回的,可以主张的
  • 你好,建议咨询当地房管局。
  • 您二姐占有房屋是没有道理的,可以起诉提出排除妨害,要求您二姐腾房。
  • 您好,房产证上写的谁的名字?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8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