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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图书出版公司请A作者写一部小说,小说大纲由该公司提供;之后该公司又请A学习参考另一出版社的作者B写作风格完成该书,且A发现编辑提供的大纲和B的作品在主线情节上有一定相似,请问如果该书完成并出版,A构成侵权行为吗?该图书出版公司有侵权行为吗?

其他 2020-04-19 16: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有下列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窃他人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版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邻接权的行为。
  •   有下列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处以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的罚款;非法经营额难以计算的,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录音录像制品,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5.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邻接权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邻接权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邻接权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8.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 看下相似度如何,如果太高,应当算侵权
  • 某图书出版公司请作者写一部小说,小说大纲由该公司提供可以详细说一下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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