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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八0年在老家四川南充参加工作的,在老家交了二十年社保,在上海交了十年,到时在那里办退休?

其他 2020-10-12 05:23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退休是不可以在两个地方同时领取养老金的,社保是以户籍地为准,如果户籍地和两个地方都不一致,那就以最后工作的交费地为准,领取养老金在最后工作的交费地。 根据法律明文规定,个人如果在一个城市有两个养老保险帐户,合并要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社保账户跨省转接,取决于省际社保机构的合作、协调机制是否已建立。在同一城市内,在不同时期,参保人有两个养老金账户的,依法应当可以合并计算缴费年限,但是不一定会合并账户。如果是同一城市内,在同一时期,参保人有两个养老金账户的,依法只能按其中一个账户计算缴费年限,另一个账户应当注销。参保人注销某个养老金账户后,可以要求社保机构退回个人账户内资金。
  • 你好,根据退休退休地确定原则: 如果参保地和户籍地是一致的,就在户籍地领取养老金; 如果不一致,就按照缴费满10年的地方来确定养老金领取地; 如果有多个缴费满10年的地方,就按最后一个满10年的地方来确定领取养老金的地方; 如果在所有地方缴费都不到10年,就把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关资金转回到户籍地,由户籍地来支付养老金。所以应该是在你的老家,即你的户籍地退休。
  • 您好,需要在上海的社保局申请办理
  • 户籍哪里?一般户籍地办理退休。
  •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 我国法律规定了,不论劳动者同用人单位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则就应当能够由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相关的社保。但是如果劳动者同用人单位协商后用人单位仍然不缴纳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维护自己合法权利,单位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可以由劳动者依法起诉。
  • 用人单位在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当能够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如果没有则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单位不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是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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