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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房屋空置期间的物业费需要先按年交全款后,每满一年再到物业结算30%吗?合同上的公共照明由打印的2元改为手写的3元(之前未有任何声明公告)有效吗?物业服务不到位,我作为业主有权拒交物业费吗?物业由此称滞纳金,有依据吗?真有滞纳金,应怎样计算?谢谢老师!!

其他 2023-01-16 19:1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合法的物业费滞纳金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收取,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一般而言滞纳金不能超过本金,按年一次性收取,在当年之内交纳的不能算逾期。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第六十五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具体需要根据物业管理合同的内容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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