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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所在公司于2019年开始拖欠工资,基本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时间支付过工资,2019年年底,拖欠工资长达三个月,虽年底补清所欠工资。2020年年初,1月份2月份工资以公司无力发放为由,仅发放上海最低工资标准。承诺后期补发。由于工资太低,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提出离职,但公司要求签订竞业限制协议,请问是否可以申请撤销竞业协议的履行

其他 2020-04-08 10: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是可以拒签竞业协议的,以及1、2月的工资应当正常发放,公司不可以以任何理由拖欠。我可以帮你要回这部分工资,你们有具体的劳动合同吗?我需要了解你的合同是如何约定的,才能为你解答更多的细节,以及合同中可能涉及违法的部分,帮你争取尽可能多的赔偿。具体情况你可以直接电话和我联系、尽可能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你好,员工可以以此为理由提出辞职要求经济补偿。
  • 您好 这个是需要有经济补助的 没有的话协议是不生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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